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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
 
来源: 淄博市交通局 点击次数: 28 发布时间: 2010-06-29
 

为进一步做好交通运输系统应急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应急管理水平,6月4日上午,市交通运输局召开专题会议,紧急部署应急管理工作。一是高度重视新形势下的应急管理工作。交通运输各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应急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特点,要对突发事件的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把应急管理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作为全面履行职能的一项重要任务,融入到日常生产、生活等各项管理工作中。二是严格落实责任制。要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度、应急管理绩效评估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单位主要领导是应急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级各单位要把应急管理工作的情况纳入工作政绩内容进行考核,对预防和处置工作开展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对有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等行为的,依照法律法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三是建立灵敏高效的反应机制。一般以上突发事件发生时,事发地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局属单位要立即组织先期处置,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事件。突发事件信息实行分级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发生单位有责任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突发事件发生后,各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要立即按程序逐级向上级部门和政府报告,逐级上报到市局的时间距事件发生最迟不得超过1个小时。紧急情况下,可先通过电话口头报告,再书面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的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四是建立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要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机构,设立应急管理办事机构,配齐、配强专(兼)职工作人员,明确具体职责,责任到人。各单位要按照“一队多用、一专多能”的原则,建立一支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装备,开展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严明组织纪律,强化协调联动。要建立应急管理工作上下协调联动机制,加快突发事件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等机制建设,实现预案联动、信息联动、队伍联动、物资联动,切实提高综合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各区县交通运输管理主管部门和局属各单位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安全监督科)